在英语中,quick主要是形容词(adjective),用来修饰名词或名词短语,表示“快的、迅速的、敏捷的”或“短时间内完成的”。常见用法包括放在名词前作定语(a quick decision、a quick response、a quick shower),也可以作表语出现在连系动词之后(He is quick. / 她反应很快)。比较级和最高级为 quicker、quickest。
口语中有时把 quick 用作副词来修饰动词,如 “Come quick!” 或 “Think quick!”;但在正式书面语中更规范的副词形式是 quickly(come quickly, think quickly)。因此,学习者在正式写作或正式场合应优先使用 quickly 来修饰动作或状态。
除了形容词和口语副词用法外,quick 在古英语或某些固定搭配中还有名词或其他含义(如短语 the quick and the dead 中的“the quick”指“活着的人”),而与其相关的动词形式是 quicken(使变快、加速)。
关于修饰对象,作为形容词的 quick 多用于修饰表示动作、反应、改变、决策等名词,例如 decision(决定)、response(回应)、thinking(思维)、look(看一眼)等;作为副词时则修饰动词,强调动作发生得快或反应迅速。
小贴士:写作或正式场合用 quickly 来修饰动词;在描述人或物的特性、行为习惯、物品特征时用 quick 作形容词。总之,quick 主要是形容词,非正式语境可作副词,标准语境下动词修饰首选 quickly。



